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繁体中文|English
网站首页
国内商标业务
  •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续展
  • 商标异议
  • 商标异议答辩
  • 商标驳回复审
  • 商标撤销
  • 商标补证
  • 商标变更
  • 商标许可备案
  • 香港商标注册
  • 台湾商标注册
  • 澳门商标注册
  • 商标事项
  • 省市著名商标评选
  • 驰名商标评定
  • 国际商标业务
  • 英国商标注册
  • 欧盟商标注册
  • 日本商标注册
  • 韩国商标注册
  • 俄罗斯商标注册
  • 美国商标注册
  • 法国商标注册
  • 澳洲商标注册
  • 加拿大商标注册
  •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
  • 意大利商标注册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德国商标注册
  • 版权业务
  • 作品版权登记
  •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
  • 双软认定
  • 公司注册
  • 上海公司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年检
  • 澳大利亚公司注册
  • 英国公司注册
  • 海外公司注册年检
  • 知识产权维权
  • 开曼公司注册
  • 离岸公司注册
  • 条形码申请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 律点信息公告
  • 关于律点
  • 荣誉资质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在线留言
  • 招兵买将
  • 招兵买将
  • 行业资讯

    新闻资讯
    律点信息公告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61539303 60539336
    手机:13482837411 13564055081
    Email:lvdipo@126.com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商标注册审查时限有望缩短为6个月,商标各项保护体制有望得到加强

    商标注册审查时限有望缩短为6个月

     

    目前一件商标从申请到能在商标查询网显示基本需要6个月,商标局审核时间大致是9-12个月,甚至再长。商标注册流程整体下来基本在18个月左右。商标从申请到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间远远不能满足现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发展速度。一件小小的商标足以让企业的发展止步不前。为此,上海律点知识产权公司的老师认为:整个市场对提升商标注册的速度,缩短商标审查的时间有迫切的需求。

     

    董中原委员表示,草案对于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规定的审查期限还是太长,最好能再缩短一些。建议参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规定6个月为基本审查时限。董中原的建议得到李景田委员的响应。他也认为,9个月的审查时限太长,应该缩短时间。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士岭表示,草案规定9个月的审查时限太长,不利于调动企业注册商标的积极性,他建议再缩短三分之一的时间

     

    新型商标应纳入可申请范围

     

    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建议,草案应将一些新型商标纳入到可申请注册范围之内。

     

    韩晓武说,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飞速发展,我国互联网商标申请一定会大量涌现,而且将比传统意义上的商标更具影响力和价值。韩晓武认为,草案应更具有前瞻性,将一些新型商标纳入到可申请注册范围之内。

     

    知名商标驰名商标同等保护

     

     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史莲喜建议,在法律中应作出相关规定保护知名度高的企业字号不被注册。

     

    史莲喜说,草案仅仅规定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现实中还有另一方面问题,就是把有知名度的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注册没有法律来规范,使得这些企业遭受了很大损害。因此,她建议增加规定:对用知名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不予核准并禁止使用。

     

    侵权赔偿上限应提至五百万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中最集中的讨论就是关于侵权赔偿额额度的确立。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建议,赔偿额上限应提高到五百万元。

     

    范徐丽泰说,相比于一审草案,二审草案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度提高到两百万元。但部分盗用商标的行为利润很高,甚至以千万元计,两百万元的上限还是比较低,可以考虑再上调至五百万元。

     

    企业名称恶用他人商标当罚

     

    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车光铁建议,应明确规定在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使用中有侵权行为的应当受到处罚。

     

    车光铁指出,实践中有签订使用合同后却恶意使用的情况。关于此类现象,除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外,还属于典型的商标专用权侵权行为,在商标法中也应制定明确的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

     

    加大假冒伪劣商标处罚力度

     

     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旭人建议,草案应对假冒伪劣商标违法问题予以规范。

     

    谢旭人说,现在社会上存在相当数量的假冒伪劣商标,有一些印刷厂、商标制作厂公开制作各种各样的假冒商标,地摊上都可以买到。他认为要对这种违法问题加大处罚力度。

     

    注册基本原则应加公序良俗

     

     2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时,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梁维特建议,申请注册、使用商标的原则中应包括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梁维特说,草案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他建议在这个原则后面加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因为我国民法通则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中,诚实信用、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伦理原则。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30 22:08: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荣华月饼案凸显注册商标的重要性  下一条:上海商标注册咨询热线--为您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08室 沪ICP备13004733号

    电话:021-61539303 QQ:351265312 QQ:2318808074 Email:lvdipo@163.com

    全国咨询热线:021-61539303 13564055081 13402011766  13296099303
    版权所有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08-2019  沪ICP备13004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