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繁体中文|English
网站首页
国内商标业务
  • 商标注册
  • 商标转让
  • 商标续展
  • 商标异议
  • 商标异议答辩
  • 商标驳回复审
  • 商标撤销
  • 商标补证
  • 商标变更
  • 商标许可备案
  • 香港商标注册
  • 台湾商标注册
  • 澳门商标注册
  • 商标事项
  • 省市著名商标评选
  • 驰名商标评定
  • 国际商标业务
  • 英国商标注册
  • 欧盟商标注册
  • 日本商标注册
  • 韩国商标注册
  • 俄罗斯商标注册
  • 美国商标注册
  • 法国商标注册
  • 澳洲商标注册
  • 加拿大商标注册
  • 马来西亚商标注册
  • 意大利商标注册
  • 马德里商标注册
  • 德国商标注册
  • 版权业务
  • 作品版权登记
  •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
  • 双软认定
  • 公司注册
  • 上海公司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年检
  • 澳大利亚公司注册
  • 英国公司注册
  • 海外公司注册年检
  • 知识产权维权
  • 开曼公司注册
  • 离岸公司注册
  • 条形码申请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 律点信息公告
  • 关于律点
  • 荣誉资质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 联系方式
  • 在线留言
  • 招兵买将
  • 招兵买将
  • 行业资讯

    新闻资讯
    律点信息公告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61539303 60539336
    手机:13482837411 13564055081
    Email:lvdipo@126.com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服务业品牌重复严重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欠佳

    服务业品牌重复严重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欠佳

        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商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服务业,说白了,就是没有实体的,不参与生产制造的,提供咨询、服务的行业。

        “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30强商标重复率高达92%,单个品牌最高重复数和平均重复数分别为326个和66.3个,九成企业网络品牌面临流失风险”。近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发布了《2012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品牌重复率报告》,向公众揭示了服行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实体商标的高重复率不仅淡化了品牌在公众心目中的惟一性,也导致企业网络品牌陷入‘僧多粥少’局面。”业内人士认为,企业网络品牌保护难度的加大,正成为阻碍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成长为国际化知名企业的最大障碍。

      服务业品牌共性多

      从此次报告的数据来看,几乎所有的服务业知名企业都面临商标重复问题,商标平均重复数达到了惊人的66.3个。单个品牌重复数最高的当属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东方”,达到了惊人的326个,相当于全国有数百家企业同时合法持有“东方”这个品牌。

      按照企业网络标识注册的惯例,他们都是“东方”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的潜在合法注册申请者。与传统的实体商标“一对多”的注册特点不同,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这些网络标识都具有惟一性、稀缺性,一经注册就与企业一一对应。同样是以“东方”为例,这也就意味着上百家“东方”商标的合法拥有者,面临着对仅有的网络标识的争夺。

      品牌重复率之所以居高不下,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商标管理上有45个类别,可以跨类别注册。而在网络时代,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等网络资源却存在惟一性,一旦被别人注册,要夺回来就非常耗时耗力,甚至徒劳无功。开心网的域名就曾被竞争对手抢注,导致自己的用户大量流失。

      全网络保护手段少

      对服务业前30强的企业来说,重实体商标轻网络品牌是品牌保护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从报告数据可以看出,虽然部分企业都对通用网址进行了保护,但相当一部分企业未能重视起对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的保护。全面保护好自身通用网址、无线网址和“.中国”域名这三类网络品牌资产的企业仅有3家,占比仅为10%。中国服务业的品牌保护工作,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会出现品牌重复和抢注的现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传统品牌法律制度允许同一品牌被多家企业或个人共同持有。这是因为商标法体系将商标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允许在每个类别中有一家民事主体具有商标权利。第二,企业“傍名牌”现象突出。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企业想借助知名品牌的名声和信誉,为自己谋取利益。第三,企业品牌保护意识欠佳。

      针对民营服务企业在品牌保护领域暴露出的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相关专家表示,在新网络时代,网络品牌无疑已经成为企业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应当树立起足够的网络品牌保护意识。相比事后耗时耗力的艰难追讨,企业只有与时俱进,提早设防,及早构建一个以“商标+域名+通用网址+无线网址”为内核的“全网保护”事前防御性品牌体系,才能让企业品牌资产免于流失,提升企业在新网络时代的核心竞争力。来源国际金融报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8 09:54:57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中国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侵权指控时的应对策略  下一条:美国版权登记制度:“三驾马车”驱动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新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08室 沪ICP备13004733号

    电话:021-61539303 QQ:351265312 QQ:2318808074 Email:lvdipo@163.com

    全国咨询热线:021-61539303 13564055081 13402011766  13296099303
    版权所有 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08-2019  沪ICP备13004733号